權利義務簽署

注意事項

 參賽者須詳閱徵選辦法等相關規範,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,則不列入評選。

  每位參賽者最多可投稿五件作品,每件作品必需符合比賽主題,並需註明真實姓名。

  首獎作品對外文宣將加註作者姓名,並以彩色製版印刷作為「 95 年資訊月」正式宣傳海報。

  得獎者將接受獎金及獎座、獎狀,並公開表揚以茲鼓勵。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。

  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,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。

  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、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、色情、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,一經察覺,立即取消得獎資格,追回獎項獎金,其衍生的民、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。

 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 ( 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 ) ,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,並追回所有獎項、獎金。

  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,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。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、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,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,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。

  得獎作品需提供主辦單位電腦檔案,以利後續作業。

 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,可以「從缺」或「增加得獎名額」辦理,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,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。

  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$13,333者,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5% 稅額。

 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資訊月網站公佈之。



權利歸屬

 所有得獎作品之作者需與大會簽訂權利義務合約書。

  得獎人同意主辦單位得將得獎作品結合大會活動,設計系列文宣品、廣告品,展示於展覽會場、媒體通路、報章雜誌、各相關網站等提供多元化的宣傳管道。

  所有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在印製海報或相關刊物發表時,不另支稿費及版稅。

  所有得獎作品之作者將義務配合大會調整修改作品相關內容,以配合資訊月主題。

  主辦單位具有出版或公開展覽所有參賽作品之一切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