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事項

一、傑出資訊人才之參選人限由下列機構推薦,個人申請概不受理。
  ◎各級政府或公營事業機構。
  ◎民營企業或財團法人。
  ◎學校或研究機構。
  ◎學會、協會、同業公會等社團組織。

二、本獎之申請不需任何費用,歡迎各界踴躍推薦報名。

三、申請單位所提送之資料,本會均以密件處理,參選資料及附件,評審完不予退回,未得獎者予以保密。

四、凡推薦單位請務必詳實具體填寫各表件內容,因初審方式係採書面審查,若資料提供不全,將嚴重影響評選結果。

五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資訊月網站公佈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