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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資訊月攝影講堂,感謝各界支持,現場「勤學好禮送」得獎名單如下:
中獎獎項 |
中獎者姓名 |
電話 |
頭獎
(各一名) |
Nikon DSLR Kit乙組 |
李麗雯 |
0936-xxxxxx |
Canon DSLR Kit乙組 |
董慧音 |
0926-xxxxxx |
品牌
福袋獎
(各一名) |
Ricoh 福袋乙份 |
莊正健 |
02-25xxxxx |
Casio福袋乙份 |
郭苓娟 |
0922-xxxxxx |
Pentax福袋乙份 |
陳政義 |
0937-xxxxxx |
Samsung福袋乙份 |
章志川 |
0952-xxxxxx |
Fujifilm福袋乙份 |
趙漢成 |
0933-xxxxxx |
Olympus福袋乙份 |
廖明秀 |
0921-xxxxxx |
EPSON福袋乙份 |
鄭亦庭 |
02-22xxxxx |
巨匠福袋乙份 |
顏鼎倫 |
0932-xxxxxx |
SONY福袋乙份 |
施季韜 |
0920-xxxxxx |
【領獎注意事項】
一、參與獎品皆以廠商所提供之實物為準,不得要求更換顏色、機種及內容。若遇贈獎商品缺貨,主辦單位
保有以等值贈品更動獎項之權利。
二、主辦單位將同時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中獎者。「頭獎」中獎者需於97/12/26(五)下午五點前攜帶身分證
正反兩面影本,本人親自至本會(地址: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二號11樓)簽收領據及繳交稅金後領回,
逾期領獎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;「品牌福袋獎」中獎者,本會將於97/12/26(五)前,以包裹郵寄于中獎者。
三、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 20,000元者,得獎人依法須繳納 10%稅金,得獎獎項列為個
人所得,並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暨扣繳憑單予中獎人;得獎價值若未超過新台幣20,000元,雖不須代扣
繳稅款,但仍須寄發各類所得暨扣繳憑單予中獎人;另若中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或在中
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,則須繳納 20% 機會中獎所得稅。
四、活動聯絡:02-25774249#838陳小姐。
五、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、變更之權利,各項變更公告於97資訊月官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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