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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辦法
● 活動時間:8/28 ~ 11/24 網友反應熱烈,活動時間延長!
【一】報名與作品上傳 8/28起 至 10/31中午12:00止
限量募集 15000 名
【二】第一階段評選 11/6 ~ 11/10
由評審團選出入圍作品 50 名晉級第二階段票選
【三】第二階段評選 11/13 ~ 11/24 中午 12:00 止
由網友票選人氣最高之作品 15 名
● 參賽資格:凡喜愛拍照的您皆可報名參加
● 活動方式:

● 得獎公佈:11/29 ~ 12/10(公佈在本活動網站上,不另行通知)
● 作品規格:
參賽者上傳之照片必須符合下列項目:
1. 人物 + 至少一樣數位產品
2. 照片須以生活中的感動為題材,拍出最具品味 or 獨特 or 尊榮 的作品。
3. 限以數位檔案上傳,圖檔尺寸一律以寬 450pixel等比例,JPG格式,解析度72dpi且檔案大小不超過300KB,
以確保圖片清晰度最佳。
● 獎勵方式:
【參加獎】報名就可參加抽獎,獎品豐富!
【人氣獎】由網友票選人氣最高作品十五名,每人一萬元,共十五萬元。
【票選獎】參加票選活動就可抽中現金 2 仟元,共十名。
● 領獎辦法:
【人氣獎與票選獎】
【一】得獎者請於 12 / 11 ∼ 12 / 22(假日除外),本人親自至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(台北市八德路三段2號8樓)
領取獎金。
【二】領獎請攜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【三】得獎者於前來領獎前 2 個工作天,請來電告知( 02-25774249 轉 327 劉小姐 )。
【四】人氣獎得獎者請攜帶得獎照片原始檔,若非本人所拍之照片則取消得獎資格。
【參加獎】
【一】得獎者可得免費無名小站金卡會員一個月。
【二】請於 12 / 11 ∼ 12 / 22 (假日除外)將身分證後四碼及無名小站帳號 Email 至 annie_liu@mail.tca.org.tw
<若於 12 / 11 ~ 12 / 22 未領取獎項,則視同放棄!>
● 領獎須知:
【一】得獎者應於「得獎公佈」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獎,並提供主辦單位所需之完整領獎文件,逾期視為棄權。得獎者
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有不符,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,
得獎資格恕無法轉讓予任何第三人。
【二】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 13,333元者,得獎人依法須繳納 15% 稅金,得獎獎項列為個人所得,並
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暨扣繳憑單予中獎人;得獎價值若未超過新台幣13,333 元,雖不須代扣繳稅款,但仍須寄發各
類所得暨扣繳憑單予中獎人;另若中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
事業,則須繳納 20% 機會中獎所得稅。
【三】本活動辦法與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,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,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。
● 注意事項:
【一】每位參賽者限報名一次,每位投票者只有一次投票機會。
【二】參賽者須於10/31前完成照片上傳,報名期間( 8/28 ~ 10/31 中午12:00 )內可隨時更換照片。
【三】參加者與投票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
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
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【四】參賽作品若涉嫌抄襲、拷貝或違反智慧財產權,或違反 善良風俗及法律規定, 一經察覺,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
並追回獎金、獎品。
【五】參選作品請參賽者自行留檔,經參選不予退件,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、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,主辦
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。
【六】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將參賽作品結合主辦單位活動,設計系列文宣品、廣告品,展示於媒體通路、報章雜誌、各
相關網站等,提供多元化的宣傳管道。
【七】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,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應已詳閱且明白並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
範,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
權利。
【八】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【九】若有第三方對圖片中的人、建築或其他事物提出權利聲明或不滿,參賽者應對圖片可能引發的法律事務負全部責任。
【十】得獎者有提供高階或原圖檔的義務。
【十一】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將另行公告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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